为加大对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回收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条例》,4月2日下午,分局副局长黄正红身体力行,带领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家权、副大队长刘顺仲及管理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对辖区为民、武当、白浪三家民爆服务队进行了严格的安全大检查。黄局长所到之处,严格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通过“看、问、查、验”,认真检查了登记台帐、实物保管、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检查中,黄局长尤其对白浪民爆服务队按照分局的要求,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民爆物品储存仓库从距离公路近、人群较密集的白浪大桥河花40余万元资金迁至大坪铁路口附近山凹里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查结束后,黄局长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分局治安大队的管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治安大队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辖区民爆物品不出任何事故。
茅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200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