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路社区“两清”工作剖析
自四月份全市开展“两清”工作以来,朝阳路社区居委会在街办领导的精心指导下,认真组织:通过广泛宣传、张贴通知、上门登记、夜间排查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就做简单剖析。
一、社区居住环境情况介绍
朝阳路社区目前常驻辖区单位共有22个,常驻辖区涉及单位有35个;社区居民户数2562户,社区总人口6100多人;社区共有5个物业管理公司,其中居民型住宅小区有2个,居住型住宅大院为13个;社区共有家属楼栋78栋,其中聚合型家属楼栋为65栋,分散型居住楼栋为13栋。
二、“两清”工作中统计数据
在此次“两清”工作中我社区 共清查房屋户数为68户,房屋总数为248间(套),共登记流动人口为544人,其中房屋出租涉及产权单位为35个,房屋总数为211间(套),私房出租户为33家,房屋总数为37间(套),已办理流动人口证件420余本,办理站住暂住证件100本,总体数字比去年全年都有很大提高,下面就去年统计结果做个比较:
三“两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多头管,多头不管。一直以来,“房屋出租”都是有房管局单位牵头,派出所发放出租治安许可证,在这次全市清查中明确规定了多个部门要协同进行。最终实施并付 诸行动的只有五堰街办与派出所。房屋出租管理部门管理形同虚设。
2、隐蔽性强,职权有限。楼房、房屋出租隐蔽性很强。商铺门面由于天天营业,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登记:而对于楼房租房住户来说,由于天天门不开着的,摸不着状况又不能随便打扰群众,确实很难发现,既使发现一家,当上门登记询问时,时常性会遭到恶意拒绝,遇到不讲道理的还可能遭到驱赶的可能。这种尴尬局面不是仅仅会体现于出租户身上,就连单位也有些不理解。
3、明规条约行同空文,职能部门执行不彻底。针对房屋出租管理,国家早就颁布了明规条约,可是职能部门并没彻底执行,未有很好尽到监督职责。
4、社区服务不服务,居民(单位)担心乱收费。按理说,当前社区应以搞好社区服务为重,可偏偏工作性质却局限了社区的功能,通常这样那样的工作任务接踵而来反而家重了单位或居民的负担,促使他们生产了戒备心理。就拿房屋出租来说居委会去统计,他们甚怕将来会去收什么费用,肯定是推三阻四,或者更多的埋怨。
四、今后该如何管理
综上所述,“两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却也是街办社区实实在在的困难,究其一点,职权有限。所以建议,针对房屋出租的管理,还是以职能部门主导管理为 好,街办主要起协调作用。单位及居民群众只认职权部门。其次政府在原由规章制度基础之上还应出台附加性硬性措施以加强对出租单位及个人的约束,职能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及监督力度,以增强单位及个人主动登记的积极性,同时公安机关应给予社区治安民警以充足的时间去配合社区工作。清理流动人口要从源头抓起,出租房屋管好了,流动人口也管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