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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办事程序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住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书
    2.
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3.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调查,张榜公布后,报街道办事处
    6.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报市民政局
二、办事对象和范围
    1.具有十堰市正式户口的居民
    2.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十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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