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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报销程序:
患者持医院有效单据(到医院指定地点)结算。
二、转院审批程序:
参保患者持定点医院审批表――医务监察科审核――分管副主任批准――医务考察 科盖章
三、报销时间规定: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诊治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在接到申报后的第二个周一(接到出院通知)集中报销,转院诊治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接到申报后的第五个星期一集中报销。
四、收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工资总额6%;个人部分工资2%。处方册工本费每册10元,证历工本费每册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