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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阵地式”防控体系为支撑
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铜墙铁壁”

 2006-08-03

  五堰街办地处十堰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聚集党政军首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427家,其中,三星级宾馆3家,大型商场5家,特种行业101家。辖区面积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万余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辖区有9个社区、1个村民委员会,20个治安责任区。辖区地理位置特殊,流动人口众多,创建平安工作难度大。五堰街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影响到辖区经济发展环境,更关系到“和谐十堰”建设全局,肩负着构筑十堰城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神圣使命。因此,五堰街办党政一班人围绕社会稳定大局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结合区位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006年在全市率先提出“阵地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构想,新举措,并着力推进社区警务平台。五个防控阵地,八个防控网络建设,目前,“阵地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逐步形成了“群防群治,联防联动”的合力,基本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辖区各类案件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上半年五堰辖区共发案件182起,与2005年240起下降58起,下降率为7.6%。到目前为止,五堰辖区无命案发生,无重大伤亡事件发生,无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无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滋事。各类纠纷和矛盾有效化解,消除了治安隐患,为辖区居民创造了稳定和谐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同时,以“阵地式”防控体系为核心的卓有成效的综治工作进一步优化了辖区投资环境,促进了辖区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上半年,完成了工业总产值533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346万元;实现高额销售额19.9亿元;招商引资完成市外境内资金2542万元;协议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实现到位207.297万美元。五堰街办辖区呈现出社会治安稳定,商贸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可喜局面。我们以构筑“阵地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核心的综治工作的主要做法与经验是:
  一、由点到面,“聚沙成塔”,通过构筑防控“阵地”,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力支撑与有效抓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点多、面广、线长,加之辖区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工作难度大。面对千头万绪的综治工作,只有实施“阵地式”攻坚,重点突破。我们把“阵地式”防控体系建设当作一项“细胞工程”,从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社区入手,搭建社区警务平台。在抓好各社区这个综治工作基本“点”的基础,对重点单位、行业、区域构筑“五大”防控阵地,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形成了“群防群治、联防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
  首先,通过搭建警务工作平台,抓好社会治安,从“点”上突破。进一步规范社区警务建设,明确社区民警与社区居委会治保组织的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除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治安管理等日常工作外,重点做好矛盾与纠纷调处。朝阳所成立了警民联调中心,逐步建立了村小组、社区居委会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警民联调中心三级调解机制,将民事纠纷和矛盾化解在最基层。社区警务平台的搭建,民事纠纷三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警民配合,联防联动的工作机制与格局,大大提高了社区警务工作效率,使综治工作向各社区覆盖,构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综治工作在各社区这个基本“点”上的有效覆盖,为构筑防控“阵地”,向面上延伸,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其次,突出重点,构筑五大防控“阵地”,实施整体集中防控,形成综治工作有效抓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群防群治”。对于重点单位、行业、区域,如何整合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对此,我们一直在实践中探索。以前,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综治工作处于零散、分割状态,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缺乏重点防控的有效抓好。因此,我们在总结以往群防群治经验的基础上,从重点防控存在的问题入手,突出辖区社会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分行业、单位,根据防控区域的普遍性和重点性,将具有共同的治安防控特点、单位、处所、行业、物品统一归类,集中构筑五个防范控制阵地,并进一步划分为16个防范控制板块。划定每个防范控制阵地范围,明确防范任务,制定和落实防范制度,从空间上,实施重点突破,通过对板块的防范控制从而实现对阵地的全面防范控制。通过构筑五大防控阵地,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以阵地为依托,使防控工作重点突出,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使防范工作更有实效;二是在明确各防控阵地的任务、要求的基础上,把人防、物防、技防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管理和防范与单位、行业、内部管理防范以及居民群众参与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了“群防群治”的力度。通过制度约束,使人防落实到位;通过完善防控设施,使物防、技防发挥有效的监控作用,弥补人防的空挡与不足。截止目前,辖区共安装各类防盗报警设施104套,五大防控阵地的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强化技防设施建设,有力提升了防控水平。
  从搭建社区警务平台,完善警民联调机制,到五大防控阵地建设,把社会治安基本“点”(社区)与重点面(五大防控阵地)结合起来,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形成了“群防群治、联防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继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载体与强力支撑。
  二、配合防控阵地建设,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从时间上实施动态防控
  社区警民联防与五大防控阵地建设只是从空间上形成了由点到面的防控网络。但是,从时间上看,对于公共场所、居民区等区域,在夜晚,需要实施全天候的动态,机动防控,为了确保社会治安不空挡,我们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逻队伍建设,把以阵地为依托的空间上重点防范与巡逻队伍在时间上的动态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社会治安防范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社区警民联防,阵地防控与总综治队伍的机动巡逻,真正构筑了一张毫无遗漏的“安全网”。目前,已组建了公益性巡逻队、专业巡逻队、党员义务巡逻队、派出所民警与武警巡逻队、门栋关照队伍。
  首先,充分发挥党员在综治工作中的表率作用,通过党员义务巡逻,即使党员在义务巡逻中体现了先进性,又发挥党员在综治工作中的示范效应,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热情,也对综治工作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其次,建立高素质、高效能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综治队伍。我们建立了治保组织10个,专业巡逻队24人,义务巡逻队4000人,门栋关照队伍368人。新组建了公益性巡逻队,派出所民警与武警巡逻队,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在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综治队伍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最大效能,街办综治委与朝阳所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重大治安问题联合行动,实现联动联防。把五堰街办和朝阳所辖区“十店联防”、“治保会”、单位门卫保安、社区门栋关照人员组织起来,通过配合巡逻队的动态巡逻,形成联动联防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盗抢案件,便可协同作战,克服了过去那种单打独斗的局面。
以党员义务巡逻队为龙头,建立专职结合的巡逻队伍,并与门栋关照等群众联防结合起来,形成了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三、围绕综治工作重点,强化各项制度与机制建设,为“阵地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
  为了确保“阵地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收到实效,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制度。为了加强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领导,成立了街办一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由各街办党委书记组长、各街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任附组长,负责整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街办及各级综治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在街办综合治理办公室,由街办综治办负责人、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街办“阵地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与落实。
  (2)工作运行制度。为确保街办“阵地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工作运行制度。一是治安形势评估分析制度。组织机构办公室人员要坚持做到每周召开一次辖区发案和治安情况研究分析会。针对一周案件发案的时间、区域、部位以及作案手段的分析。归纳总结出发案的特点和规律,评估治安形势,找出发案的原因,研究制定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二是案件回访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入室盗窃、抢劫以及机动车被盗等案件,在刑警介入的同时,社区民警无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案情,开展工作。对未破案件,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民警要对事主进行回访,了结案件最新线索,通报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征求事主的意见及建议。三是警情通报制度。每个月要根据辖区案件分析形成警情通报。通报的内容要有案件分析情况,要提出可行的防范措施,提示社区居民做好防范工作,有下一步防范工作重点内容。四是发案倒查制度。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入室盗窃、抢劫、机动车被盗以及重、特大治安案件,都要进行倒查。即对案发地内部单位、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倒查。对经调查负有工作责任的,按照造成危害后果的程度及其所负责任的大小,分别对内部单位、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五是防范控制工作联席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坚持每周听取一次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辖区单位联席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人口管理、物防技防建设、巡逻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并对防范控制工作报告情况进行讲评,既要表扬鼓励,又要指出不足,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切实做到防有对策、控有把握。
  (3)部门联动机制。要求社会各职能部门都要树立整体作战的观念,照准自己的位置,发挥各自的优势,并从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打破区域和部门界限,加强协调配合,实行整体联动。在部门间建立长效的日常联系、协作制度,实行优势互补,形成有机整体。
  (4)考核奖惩制度。重点建立了以下制度:一是建立民警考核奖惩制度。根据辖区警情、发案、人口等综合因素,设定发案考核指标。重点对社区民警开展考核,把社区民警下社区的工作时间、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防范的实际效果以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以月为单位对社区民警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立功受奖的主要依据。二是建立社区居委会治保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由街办和派出所每月对社区居委会治保人员开展防范工作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三是建立内部单位安全防范考核奖惩、查究制度。依据《内保条例》,以可防性案件为主要指标,对内部单位进行防控工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负责人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5)保障制度。重点建立以下制度:一是经费保障制度。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从街办各受益单位和物业单位部门中适当收取治安防范保证金,统一保管,专户储存,同时按照惩罚防范不力、奖励防范有功者的原则,建立一整套防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于内部单位或社区建有物业部门的小区出现可防性案件且作案人被社区社会群芳力量当场抓获,从发案单位或发案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防范保证金中拿出一定的数额资金,奖励给社会群防力量。对于年度防范措施得力没有发生任何可防性案件的单位和社区,退还给当年收取的治安防范保证金。二是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制度。由街办根据每个社区的治安实际状况,合理配备3-5明专职防范工作人员,并解决人员经费问题。三是实行精确指导制度。首先掌握情况。通过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警务室运行以及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等一系列实时数据的监测,全面掌握社区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其次是把握规律。通过对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数据的研究,发现和利用规律推进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第三科学使用防控资源。把数据监测的结果及时体现在防范资源投向与投量上。做到哪儿的警情多、案子多,哪儿的防范资源就多。四是建立社区民警、居委会治保干部工作变动审批制度。保持社区民警、居委会治保干部队伍的稳定。社区民警、居委会治保干部在一个社区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无特殊原因,街办领导、派出所所长不得擅自调整社区居委会治保干部、社区(责任区)民警。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的,街办领导要向上一级综治领导报告审批,派出所所长要书面请示上一级业务指导部门,并报主管局长审批。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为保障街办“阵地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对街办“阵地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围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条主线,对各项防范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社区警务工作运行情况以及社区居委会治保干部工作情况、民警勤务规范的执行等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到位。

 

           
 稿件来源:五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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