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治概况

职能任务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文明创建

通知通告

经验交流

欢迎光临五堰街办综治网!!! 将本站设为首页
 

 

 

   

关于确定五堰街办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

通  知

五街发[2004]10号

根据市、区消防工作精神,为了加强五堰辖区的消防安全,五堰街道办事处、朝阳路派出所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提出以下要求,望各责任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预防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并建立消防巡查记录。

三、物业管理部门要对居民住宅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达到安全文明社区消防标准。

四、认真维护好消防设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挪用消防设施等。

五、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内新装修工程要办理消防安全手续。

六、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七、对不落实消防任务,单位领导(责任人)不重视出现消防严重隐患不予整改的,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

八、对出现火灾事故的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上级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九、五堰街办、朝阳路派出所对被列入消防重点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评先创优结合。

 

附:五堰街办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茅箭区五堰街道办事处

2004330

 

主题词:辖区  消防安全  名单        

上报:区政府办                 

送:区消防科                  

发:各治安责任区、消防重点单位、社区居委会   

茅箭区五堰街办党政办公室     2004330日印

共印20

 

 
关闭本窗口
 
版权所有: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TEL:0719-8118132
copyright © 2004 wyzz.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