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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堰街办“五五”普法依法治街工作目标责 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科学发展观,保证五堰街办“五五”普法依法治街工作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茅箭区2006--2010年依法治区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安排,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启动阶段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
  认真学习宣传中发[2006]7号、鄂发[2006]20号、十发[2006]19号、茅发[2006] 号文件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以及各级领导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措施得力。
  2、工作机构
  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共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制订规划
  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时报街办依法治街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4、动员启动
  (1)2007年年初,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启动面达100%,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电视等形式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3)抓紧培训“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进一步充实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 ;
  (4)在全面启动的同时,要认真办好试点,通过试点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并予以推广;
  (5)购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教材,达到省、市、区要求;
  二、实施阶段主要任务(2007-2010年)
  1、重点对象学习
  (1)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听取一至两次法制讲座,做到有笔记、有体会、保证年人均学法达到50个学时;
  (2)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一至两次法制轮训,时间三天以上,保证年人均学法达到45个学时;
(3)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年人均学法达45个学时;
(4)农村村民、城镇居民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学习,形式不限。
  2、具体工作
  (1)从执法部门、律师、学校、党校教师中选取政治思想好、法律水平高的人员组成“五五”普法讲师团,建立讲师团工作制度,并积极认真开展工作,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不断培植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
  (2)结合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年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一至两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周活动,并组织人员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3)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学习考核证书发放率达到95%以上;
  (4)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依法治街、、依法治社区(村)、依法治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事业、法律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
  (5)积极主动参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工作;
  (6)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解决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问题。
  (7)切实执行好街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把街办关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决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
  (8)个体私营企业员工、暂住流动人口学法取得较好成果;
  (9)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专栏、文体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法制文艺工作成效突出;
  (10)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有专兼职普法干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规范、齐全,每年有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年终有工作总结;
  (三)验收阶段主要任务(2010年)
  1、检查依据
贯彻落实《五堰街办关于2006—2010依法治街暨“五五”普法规划》保证规划、决议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具体措施
  (1)各社区(村)普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检查验收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本地、本单位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2)各社区(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分析研究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
  (3)各社区(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
  (4)各社区(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划任务和决议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
  (5)“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进行;
  (6)各社区(村)要通过检查验收工作,注重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要有一定比例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街办进行推荐,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奠定基础;
  (7)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明确责任,按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方案的统一部署,予以检查验收。
  3、考核办法
  在街办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每年检查一次,五年进行总体检查,并把每年检查情况作为五年检查的重要依据,分别对“五五”普法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对辖区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验收,检查形式有听汇报、查档案、走访座谈、抽样调查、考试等。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查漏补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限期内仍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按照《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取消其年度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集体荣誉称号,对完成任务好,有突出成绩的,按照“五五”规划要求予以表彰奖励,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享受同级文明单位待遇。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街办和各社区(村)各留存一份
  如遇部门主要负责人变动,不影响本责任状的实施。

                                         二00七年元月十日

 

           
 稿件来源:五堰街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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