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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目标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1)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2)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3)各项综治工作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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