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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主任职责
一、领导和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调解委员会各种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工作,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和完成上级工作意见。
三、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定期研究,分析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有效排查纠纷隐患。
四、加强调解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议和业务培训,带头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代表调解委员会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