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辖区治安日常工作,执行上级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二、制定综治T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制定辖区内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执行情况进行职责考评。
四、指导、支持所属责任区治安工作,解决内保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
五、分划辖区治安防范区域,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六、开展调查研究,推广辖区治安和外地治安新情况。
七、加大宣传力度,有永久性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八、积极主动查处辖区内治安和民事纠纷减少激化。
九、开展群防群治,安全防范措施得力。
十、半年对综治工作自查一次,年终对综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上级综治部门报告。
十一、各辖区推选l一2名见义勇为典型材料,大力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